我校召开第七届学术委员会选举大会
华南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工作动态2015-09-26 20:46:55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2014-09-28
9月24日,我校召开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大会。155名正高职称教师代表以民主投票的形式选举出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43名。“这是学校第一次全部是正高职称教师代表参加的选举大会。”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长刘鸣说。
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学术治理体系
今年3月,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层面首部专门对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规则、职责权限和运行制度等进行规范的行政规章。
对华南师大而言,组建新的学术委员会还有更重要的意义。“当前学校面临省部共建和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大历史机遇,校学术委员会重新组建是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件大事”。“学术委员会要共同致力于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党委书记胡社军指出。
据了解,校学术委员会将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在二级单位设立学术分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学校并将设立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统筹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接下来学校将尽快启动校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和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分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并制定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
民主推荐,学术为本
学校6月底正式启动校学术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遴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方式产生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85名,其中包括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75名。学校从中遴选产生委员候选人48名,在这次大会上选举出43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差额率超过10%。
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莫雷教授介绍,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遴选遵循突出学术水准、尊重单位推荐意见、尽量覆盖主体学科、考虑校区平衡等原则,保证学术委员会组成架构的科学性。48名委员候选人覆盖了全校30个一级学科和25个二级单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达到35.24%,未担任任何党政领导职务的教师比例达58.33%。
学术委员会坚持学术与行政适度分离、相互配合原则。《规程》明确规定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学术委员会人数不能多于总人数的1/4。“校领导参与学术委员会主要为确保学术事务与行政工作的有机衔接,行政工作更好地支持学术委员会的运行,保障学术委员会议决事项的落实,同时会严格控制人数。”“现有候选人中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仅占12.5%,只有教育部规定比例的一半。”刘鸣说。
真正有实权的学术委员会
《规程》明确了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的定位,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规则,突出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与原则。
重组后的学术委员会与以往的学术委员会相比,职能和定位有很大不同,具有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定、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校学术事务,如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等,决策前须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这是一个真正有实权的学术委员会,是我校推进教授治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举措。”刘鸣在谈论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转变时强调。胡社军在讲话中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为学术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和各位委员的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全校上下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