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教代会关于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工作动态2015-09-26 20:43:34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2014-05-08
各部门工会、各教代会代表团:
教育部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以下简称《规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学校的相关部署,校工会、教代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规程》,请各部门工会、各教代会代表团高度重视,于2014年5月8日~23日期间,认真组织部门工会委员和教代会代表学习并领会《规程》的基本精神和实质,并结合学校制定学术委员会规程的实际,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请各部门工会主席、各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将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文档,于5月30日之前将意见和建议的电子版发送至scnugh@126.com。
联系人:黄伟波;联系电话:020-85211040
校工会、教代会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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