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11工程”三期建设成效显著获得国家奖励
华南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工作动态2015-09-26 17:27:31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2012-11-30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文,对在“211工程”三期建设中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综合排名率靠前且具有一定数量特别优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在本学科所属一级领域排名前10%)的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28所高校给予奖励。华南师范大学是广东唯一获奖的高校,也是全国3所获奖的师范大学之一。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对“211工程”三期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给予奖励的通知》(教重厅[2012]1号)指出,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引导高校更加注重加强管理,更加注重提高效益,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以奖促建、以奖促管,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经“211工程”三期国家验收专家评审、三部委审核,按照“客观公正、围绕核心;分类奖励、统筹兼顾;按校奖励、适度支持”的原则,决定对“211工程”三期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高校给予奖励。
国家“211工程”三期建设于2008年启动,全国共有112所高校纳入建设规划,2011年建设期满。三期建设实施以来,我校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围绕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的发展目标,通过狠抓学科建设,着力提升管理水平,激发深化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圆满完成了“211工程”三期9个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任务,全面实现了“211工程”三期建设目标,极大地提升了学校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我校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内涵发展,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和水平,争创一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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