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学校“十二五”总体事业发展规划

华南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2015-09-26 16:31:35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日期:2010年11月25日

    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发展规划办公室于11月17日组织召开了学校“十二五”总体事业发展规划研讨会,征求对规划文本的意见和建议,布置专项规划编制任务。会议由校长刘鸣主持,各专项规划的主要负责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出席会议

    刘鸣肯定了各部门和单位在前一段规划编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刘鸣指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作进一步修改,然后向全校师生员工征求意见。各专项规划主要负责部门要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在前一段时间工作的基础上,抓紧时间完成专项制订专项规划。各部门要根据党代会提出的学校发展战略方向,认真学习、领会党代会报告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规划,要广泛征求各学院的意见和建议。要从规划可实施的角度编制规划,内容要具体,目标要尽量量化,有利于测量和评估。要加大创新和改革力度,提出的措施、项目、内容要有新意。规划应具有稳定性、长效性,不能朝令夕改。更要突出“实”字,从工作方法论层面就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从操作层面就是要出实招、办实事、讲实效,为规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发展规划办公室郑文主任通报了学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过程,指出本次提交会议讨论的第六稿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党代会报告的具体要求,经过多次讨论、修改而形成的,并就规划纲要编制的指导思想-----内涵发展、协调发展和创新发展作了详细的解读。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质量较高,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同时围绕学校总体规划的基本框架、各部分的具体内容、有关文字表述以及编制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会议要求,11月底要完成专项规划的送审稿,12月上旬发展规划办组织统筹、协调、评审,12月下旬各专项规划进一步修改,力争12月底完成8个专项规划编制,下学期初完成学院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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