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十二五”专项规划论证验收会议

华南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2015-09-26 16:39:03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日期:2011年11月08日

        为保证“十二五”各专项规划编制的质量,我校于10月9日召开了第二场专项规划论证验收会议,对人事管理、学生事务、社会服务与校办产业、财务与资金保障、资产管理、数字化校园、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9个专项规划进行论证。会议由刘鸣校长主持,校党委书记胡社军、党委副书记黄晓波、王左丹,副校长胡钦太、朱竑、沈文淮等校领导,受邀的五位专家以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发展规划处郑文处长对验收论证会的程序、要求、安排等进行了说明。
       各专项规划主要负责部门领导汇报了各自规划的目标、任务以及措施,校领导及专家分别从规划的思路是否清晰、目标是否具体、措施是否得力、与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是否衔接等方面对各项规划进行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总体来看,各专项规划分管校领导非常重视,规划的主要负责部门进行了认真准备,相关部门作了大量工作,规划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也不同程度存在视野不够开阔,思路不太清晰,目标、任务和措施不是很具体等问题,尤其是改革创新力度不够。
在会议的最后,胡社军书记对各专项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专项规划要认真吸取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规划,奠定未来五年学校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要横向比较,多向兄弟学校学习、借鉴,做到心中有数;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具体、切实可行;规划要站在全校高度,要有大局意识。
       刘鸣校长要求,各专项规划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紧扣学校发展目标,处理好学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二级单位规划三者之间的指导与引领的关系;专项规划要具体,多进行研究和分析;要着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根据学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今年5月份进行了第一场专项规划验收论证,涉及到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师教育、对外交流等专项规划。所有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定稿后将印发给各二级单位,10月底将陆续论证验收二级单位“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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